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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

 

根据《南通职业大学部门工作职责(修订稿)》(通职大〔201640号)文件要求,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如下:

1. 按照学校发展要求、根据上级有关国有资产管理规定,负责制定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,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。

2. 负责统筹全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,负责全校土地、房产的增加、减少、调整等过程管理;负责对资产经营公司所属企业占用的国有资产实施权益管理;保障资产的安全和完整;推动资产的合理配置和节约有效使用。

3. 负责学校国有资产信息管理系统的安全平稳运行,对学校国有资产实施动态管理。

4. 建立健全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网络,建设资产管理员队伍,组织开展学校国有资产的清查以及年度资产统计报表的填报工作。

5. 负责学校国有资产添置的审核,负责办理国有资产的调拨、转让、报损、报废论证、报批及办理等工作。

6. 负责在学校授权范围内,办理国有资产处置以及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、出租、出借等事项的审核、报批和报备手续。

7. 负责办理学校国有资产产权确认、变更及注销登记等相关工作;参与房屋及土地利用规划的论证、基建竣工验收等工作。

8. 负责全校国有资产的维修鉴定、大型维修计划(除房屋外)的拟定。

9. 协调各归口管理部门国有资产管理工作,监督、指导和检查各资产使用单位的资产管理工作,制定考核实施细则,并组织实施对全校各资产使用单位基础管理工作及资产的绩效考核。

10. 牵头做好办公设备的年度立项工作。

 

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:0513-8105099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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